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多重的身份,在教育方面,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是社会教育工作者,我们的一言一行多少都会对身边的人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孩子教育方面,古人是如何教的呢?
宋代大贤邵康节先生曾有“学生不打不成材”的诗句,范纯仁《范氏家训》中讲:“爱子加之以棒,憎子加之以食。”认为骄纵顽劣的儿童,不爱荣誉、不受感化,若不略示体罚,不足以收儆戒之效。但古人对儿童曾有“七不责”之教:
一曰对众不责。“子有过,父当隐;父有过,子当诤。”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要责备孩子,要在众人面前给孩子以尊严。
二曰愧悔不责。假如孩子已经为自己的过失感到惭愧,后悔了,大人就不要再责备了。
三曰暮夜不责。晚上睡觉前不要责备孩子。此时责备他,孩子带着沮丧失落的情绪上床,要么夜不成寐,要么噩梦连连。
四曰饮食不责。正吃饭的时候不要责备孩子。假如此时责备孩子,很容易导致孩子脾胃虚弱。
五曰欢庆不责。孩子特别高兴的时候不要责备他。人高兴时,经脉处于畅通的状态,假如孩子忽然被责备,经脉就会立马憋住,对孩子的身体伤害很大。
六曰悲忧不责。孩子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责备他。
七曰疾病不责。孩子生病的时候不要责备他。生病是人体最脆弱的时候,孩子此时更需要父母师长的关爱和温暖,这比任何药物都有疗效。
以上七事,乃是施教者应该必知的大原则。
恳祈有志于做老师的学友定要将此“七不责”铭刻于心,为师者当爱而不溺、严而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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