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师职业道德标准 (2006年修订版) 导言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是教师职业实践的一个理想图景。教师职业的核心是对学生及其学习的高度负责。 安大略省注册教师,在其高度信任的职责中,在与学生、家长、监护人、同事、教育合作者、其他专业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关系中,表现出责任感。 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目的是: ·激励教师维护和提升教师职业的荣耀与尊严 ·识别教师职业中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指导教师职业中的道德决定和行为 ·提升公众对教师职业的信任和信心
关爱(Care) 关爱的道德标准包括为提升学生潜能所表现出的同情、包容、兴趣与洞察力。教师通过积极影响、专业判断和实践中的同理心,表达他们对学生福利和学习的高度责任。 尊重(Respect) 尊重的道德标准的核心是信任和公正。教师尊重人的尊严、情感健康和认知发展。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教师以身作则,对精神与文化价值观、社会公正、隐私权、自由、民主和环境表示尊重。 信任(Trust) 信任的道德标准包括公正、开放和诚实。教师与学生、同事、家长、监护人和公众的关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正直(Integrity) 正直的道德标准包括诚实、可靠和道德行为。不断的反思有助于帮助教师在履行其职业义务和责任时做到正直。 (资料来源:安大略省教师协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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