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如实说明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处理,对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情况、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848件,处置问题线索5295件,初核4715件,立案1603件,处分1498人(其中厅局级49人,县处级174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75.6%、111.8%、119.6%、57.3%、125.3%。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63件、处分55人。
前六个月,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78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19人次,同比增长188.8%,占72.9%;第二种形态1301人次,增长165.5%,占22.5%;第三种形态220人次,增长71.9%,占3.8%;第四种形态46人次,下降24.6%,占0.8%。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