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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2015年03月04日 20:12:20 来源: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访问量:1035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关于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呼教发〔201451 

各旗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每一个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保证。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幸福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需求,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因此,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抓紧抓好。

2.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适应社会转型的迫切要求。多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忠于职守,辛勤耕耘,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但是, 在市场经济和复杂多元的环境下,面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新形势与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优质师资的需求,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反师德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措施,改进工作,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伴随全市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综合施治、务求实效”总的工作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以净化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良好形象、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要目标, 掌握正确的方法,注重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确保落实相关规定取得实效。

4.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到依法执教、依法从教。广大教师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明辨是非。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传播宗教,不得传播非法出版物,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5.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做到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广大教师要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爱祖国、爱人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忠于职守,要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志存高远,真正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并在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好自己的光荣职责。

6.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做到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广大教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用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引领学生。 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

7.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做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广大教师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认真钻研专业知识,苦练教学基本功,掌握较高的教学基本功素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 要及时了解学科发展、 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新动向、新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后有偿补讲。要积极探索研究教育教学规律,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坚持以学生为本,做到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广大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信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引导,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得讽刺、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准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资料。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坚持和完善教师家访制度,鼓励教师通过深入家庭、电话访问、网络交流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实现家校互动、携手育人。

9.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教师在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谦虚友善,共同提高,营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人际环境。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教师要以大局为重,发扬团队精神,加强学科间的联系与沟通,合力攻坚,加强德育教育,共同致力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10.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旗市区教育局长和各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旗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给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要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将工作落实纳入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做到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群团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积极参与,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11.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深入持久开展形式多样的“爱与责任” 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要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并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针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各中小学校应坚持每月 1-2 次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新教师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 8 学时的师德培训,其他在职教师通过集中培训或校本培训每五年参加不少于30 学时的师德培训。 师德教育培训要创新内容、 模式和方法,紧密联系教育教学活动, 采取实践反思、 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12.贯彻禁令,抓好红线教育。要经常性开展六条禁令宣传教育活动,将六条禁令张贴在校园显著位置,印发给每一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手中。重视用六条禁令教育个别信念淡薄、责任感不强的教师守住底线。将各项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真正让六条禁令、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入脑、入心,成为广大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13.做好宣传引导。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地各校每学年开学初要向全体教师发出倡议书,倡议不收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等,要求教师签字承诺,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向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响应六条禁令,净化社会风气,引领社会新风尚。

14.选树典型引领师德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师德宣传作为重点, 挖掘身边优秀教师、 寻找感人事迹,发现先进,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好评优评先活动,坚持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以每年教师节活动为契机,表彰一批包括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在内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举办师德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在今后各种评优评先中,要求参评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各旗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对新教师开展岗前培训时,要加入师德教育内容,举行新教师上岗宣誓仪式, 签订师德承诺书。 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的认同感和美誉度。

15.加强廉政教育,抓好警示教育。把师德案例教育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个有效抓手,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正确认识种种违背师德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后果,避免教师发生失德行为,提高师德教育的实效性。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教师失德行为。

16.加大处罚力度。要以落实六条禁令为核心,加大处罚力度,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于师德失范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综合惩处措施。对师德违规违纪教师的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全校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晋级、取消当年绩效工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行政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对于违反师德情节轻微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必要时进行全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反六条禁令的教师和以营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不得参与各类晋级、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取消当年绩效工资或降低其聘任职务岗位。凡有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建议由授予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教师,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处理违规违纪教师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教师,要从重处理。

17.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教育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配合,成立相应巡查组,在寒暑假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重点对教师参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办班、教师在家或租赁场地进行有偿家教等问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进行监督检查。要讲究案件查办的方法,要改坐等举报线索为主动出击明察暗访,对举报线索要快速反应,在最短的时间迅速做出处理意见,即时公开通报,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以达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效果。

18.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认真核查,尽早答复。在两级教育网站上设立师德师风曝光台,对查实的问题教师进行实名曝光。在中小学校设立只能由挂牌督学开启的举报箱,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评议,发挥其监督作用,形成教育部门、学校齐抓共管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发生。

19.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各地要根据不同学校类别,拟订科学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建立多元评价机制,采取自评、互评、学校考评相结合等方式,适当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完善工作台账,做到追踪管理,有据可查。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师德考核结果要与职称晋升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与绩效工资挂钩,与提拔任用挂钩,使考核制度真正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手段。

20.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旗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区域内违规办学行为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加大对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务必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实事求是作出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瞒报袒护。坚持师德师风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市教育局报送相关工作简讯。

21.坚持一把手问责制。在对待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上,要严格遵循“一案双查”的原则,既要追究当事教师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有失职渎职的一把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因监管不力,致使屡次出现问题的旗市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已取得的与教育工作相关的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

22.改进师德督导评估机制。各旗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发挥督导作用,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地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凡师德师风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参加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的评选,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

23.强化组织保障。各旗市区教育局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在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切实加强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义务监督员组成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24.强化制度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政策依据,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制定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教师评价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5.强化权益保障。各旗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的法规和政策,关心爱护教师,关心教师成长,认真落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为教师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多为教师办实事。

26.强化环境保障。各旗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和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和监督意见,逐步健全教师、家长、学生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教师师德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14 年 9 月 22 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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