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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基函〔2013〕108号
各市教育局: 为适应高中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提高我省高中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市、县教育行政干部,高中校长及广大教师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以市为单位形成具体修改意见,于1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孔鹏 联系电话:0351—3046303(传真) 电子邮箱:sxj****@163.com 附件:山西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请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公告通知”栏内下载)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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