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和谐校园”责任制
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全面贯彻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师生及国家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创建“安全和谐校园”的规划,特制定具体责任制,各处室、各位教职员工要遵守下列条款,履行各自职责,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履行的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把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法规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全体师生树立维护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
二、成立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领导小组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经常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工作小组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要求,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学校要制定并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避免发生现金、贵重设备、重要文件资料失窃事件和失职事故。学校政教处负责执行学校创建工作日常报送制度,定期向上级汇报学校创建工作。
四、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要迅速报告学校,协助学校及上级有关领导核查事故的原因。对于事故责任人,学校将依照有关文件文件精神,认真予以查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临危不惧、妥善处置,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班主任、政教处、团委应注意学生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化解矛盾,预防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
六、总务处、卫生室要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加强水源管理,杜绝水源中毒。
七、贯彻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好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不私自牵拉电线,严禁在办公室、教学场所以及重要设备场所等使用明火,电热棒、电炉等易引发火险的电器具。维护好内部设置的消防器具。全体教职员工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工作的高度,切实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各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在案。门卫室要严格执行登记、验证制度,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有责任向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师生要会使用火警:119,匪警:110。
三、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不做伤害其他人的事情,提高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避免不安全的事故发生,尤其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上学、回家的路上打闹,不准骑自行车搭人,以及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
2.课间,学生不得在走廊上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打闹,不得将楼梯不锈钢扶手当滑梯滑;
3.学生不得坐在教室窗台上,大扫除劳动时擦窗户的学生要注意安全;
4.教育学生不要带危险器具到学校,不得在校园内、教室玩火。
5.教室里的插座开关,学生不得擅自拨弄,甚至乱接乱移电线;
四、体育老师上室外课时,对身患疾病的学生要劝其休息,对有危险的运动,老师要在旁边进行保护,学生自己运动时,上课的老师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每节课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要确保体育课上学生的安全。
五、在双休日,如有教师要求学生来校的,教师必须事先向校长室提出申请,征得校长同意后,方可由教师通知门卫放学生进校,教师本人必须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并全面负责学生在校的行为。
六、上实验课的老师及实验员要给学生讲清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安全使用各种器具及药品。实验完毕,严禁学生将危险物 品带出实验室。
七、上课期间,科任老师不得随意让学生外出教室,以防出现不安全的事情。
八、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有关部门及老师要向校长写出活动线路、活动中实施的安全措施等书面材料,得到领导批准后才准执行。
附:各部门具体负责人
学校治安:于海峰、孙庆和
教育活动:于海峰、孙庆和
卫生:于 艳
教学活动:姚淑威、王丽萍、王海旭
水电安全:赵德春
计算机房:张咏梅、常国凤、宿小侠
图书室:金丽华
阅览室:金丽华
实验室:邬玉琴、杜亚铃 、嵇凤霞
音乐室:郎微微
体育室:徐国君
运动设施:总务处
教室:班主任
办公室:教研组长
依安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