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师[2017]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成果奖(基础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教育成果奖(职业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基础教育)评审工作安排》《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工作安排》和《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职业教育)评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本地、本单位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1、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基础教育)评审工作安排 2、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工作安排 3、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职业教育)评审工作安排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7日 |
| 附件列表: |
| 1、附件1: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基础教育)评审工作安排.rar |
| 2、附件2: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工作安排.rar |
| 3、附件3:2017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职业教育)评审工作安排.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