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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府向社会购买11项养老服务

2017年12月26日 11:51:48 来源:天津日报 访问量:241 作者:韩雯

部分购买服务项目

基本养老规划与政策研究、基本养老信息收集和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和护理服务及日间照料、社区助餐服务(包括社区食堂和中央厨房等)、失智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和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临终关怀服务、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服务。

目前,津城60岁以上户籍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3.35%,这意味着大约5人当中就有1位是老年人。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让养老服务供不应求,单靠政府一方力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已经确定,其中涉及养老服务项目就达11项,公办养老机构也将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据介绍,从2014年起,民政部门就已经尝试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并逐年加大购买的“数量”,明年购买服务项目除了保留项外,新增了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项目,这也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的具体举措。购买服务项目还包括,基本养老规划与政策研究、基本养老信息收集和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和护理服务及日间照料、社区助餐服务(包括社区食堂和中央厨房等)、失智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和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临终关怀服务、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服务。

针对这次新增的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项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改革,是民政部在全国逐步推广的工作,目的就是缓解国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少人问津”的现状,“管办分离”是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政府不再通过直接运营养老机构方式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逐步以公建民营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参与服务,社会力量可以是具备养老服务专业的社会组织,也可以是民办的养老机构。(记者 韩雯)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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