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村联合学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幼儿园学生预防溺水、火灾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2月22日下午,平遥县6名儿童放学后结伴滑冰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其中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为5岁。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等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各校(园)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认识加强学生滑冰(玩水)、玩火(春季来临是火灾的高发期)等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防止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二、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校(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防火等安全教育,特别要对离河流(池塘)近的学生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要突出重点教育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四不”教育(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河滑冰、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滑冰、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滑冰、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池塘)滑冰、戏水玩耍),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同时在学生中建立安全小组,发现同学违反“四不”行为及时向班主任、家长、安全小组长举报。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采取及时呼救等适当措施,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三、构建社会防护网对学生进行监管
要迅速动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通过家访、班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高度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
四、迅速研究,立即部署有关工作
1.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各校(园)务应当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必将此项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以免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