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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告

2016年10月10日 08:49:12 来源:山西省国土厅 访问量:63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2]98号),进一步规范山西省煤层气资源的勘查开发布局、时序及矿业权审批管理,完善煤层气和煤炭协调发展机制,更加合理地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煤层气资源,促进煤层气产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实现“气化山西”的战略目标。依据国土资源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就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会议纪要(国土资厅函[2013]992号)精神,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和经济发展现状,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正在开展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情况概述

  规划名称: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

  规划范围:山西省各含煤盆地,总面积约64168km2。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定位,以紧密服务气化山西战略和基地建设、千方百计实现煤层气增储扩能为总体目标,加快构建煤层气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着力完善宏观管理体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协调推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尝试探索资源惠民新途径,使资源开发在精准扶贫、全面脱贫中发挥积极作用。

  规划目标:加大煤层气勘查力度,加强煤层气成矿规律研究,进一步发现和评价煤层气资源有利区,明显提高煤层气资源探明地质储量,提高煤层气资源保障程度;合理规划煤层气产能建设目标,加快煤层气开发;着力解决煤层气、煤炭矿业权重叠问题,逐步优化煤层气、煤炭开发时序,有序投放矿业权,使煤层气开发布局更加合理;推广先进的煤层气排采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煤层气利用水平,煤层气资源开发方式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加大煤层气勘查开发结束后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加大勘查及评价力度,探明储量进一步提高。立足沁水煤田、河东煤田煤层气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引导增量资源优化配置、现有要素科学整合,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借鉴已突破(提交储量、建设产能)矿区,加快相邻矿区推开和多气共采评价,实现“以点带面”,大幅增加探明储量。到2020年累计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达1.1-1.4万亿m3,较2015年底新增5000-8000亿m3。

  2、加强空白区煤层气资源调查与评价,合理设置煤层气探矿权。政府引导加强对煤层气、煤炭空白区进行煤层气资源调查与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序投放煤层气探矿权26处,面积9897.36km2。鼓励和支持煤炭独立探矿权人在自有探矿权依法申办煤层气探矿权。

  3、产能建设有序推进,煤层气采矿权合理设置。以沁水、河东两大煤层气基地为统领,以沁水-屯留、左权-昔阳、沁源-安泽、古交-交城、保德-兴县、柳林-石楼、乡宁-吉县7个国家规划矿区为重点矿区,以沁源矿区、静乐--岚县矿区(宁武南)、石楼矿区暂定为省级煤层气规划矿区。到2020年累计煤层气地面产能达200-400亿m3,较2015年底新增130-330亿m3。鼓励和支持煤炭独立采矿权人在自有采矿权区依法申办煤层气采矿权。

  4、勘查开发布局合理,秩序全面规范。逐步优化煤层气、煤炭勘查开发时空配置关系,矿业权重叠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煤层气、煤炭勘查开发布局与资源分布、资源潜力、开发程度、基础设施、市场布局及生态环境进一步协调,煤层气、煤炭勘查开发时序更趋合理。

  5、开发方式不断优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逐步提高开发区块煤层气开发集约程度和商业化开发规模,应用煤层气开发新技术,煤层气平均采收率由50%提高到60%以上,煤层气地面抽采基本全利用。井下抽采推广分级利用,减少直接排空,转化比例由目前不足20%整体提高到30%以上。

  6、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矿山全面发展。煤层气勘查开发空间布局与时序安排,要与省级以上主体功能区划对接,与国家矿产资源规划对接。按照产业政策,企业主动避让、有序退出禁采区、限制区。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煤层气勘查开发过程中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勘查开发活动结束后实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复林,绿色矿山全面发展。

  7、制度管理逐步完善,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建立与完善煤层气勘查开发协调机制,促进采煤采气相协调、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勘探抽采与集输设计相协调。深化矿业权配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煤层气、煤炭、页岩气等多种资源综合勘查,总结推广煤层气、煤炭联合开发模式。着力构建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充满活力的机制体制,扩大央企与地方企业、外企之间合作模式,规范合作区块管理。加快构建煤层气、煤炭资源勘查开发资料共享和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资源惠民工程,开发成果与当地共享。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工作(收集有关资料、野外踏勘、初步调查资源环境状况、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主要包括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等工作)、组织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随《规划》一同报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审批。

  拟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概述、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风险与人群健康分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规划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涉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特对以下主要内容征询公众意见:

  1、您对《规划》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3、《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规划》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与规划主管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有效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月1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以便《规划》能够及时修改完善。

  五、规划主管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规划主管单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单位地址:山西太原市望景路3号

  联 系 人:宫晓峰

  联系电话:0351—6163267

  邮    箱:sxsgtt****@163.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山西太原市和平南路151号

  联 系 人:曹金亮

  联系电话:0351—6094225

  邮    箱:kshj6094****@126.com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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