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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经费监管

2014年08月16日 08:50:21 来源:教育部财务司 访问量:287

   党中央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和要害,牵住了“牛鼻子”,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原则和重要指导。教育财务领域如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监管”做文章,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实现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保证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一、明确主体责任,内外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既是本部门、本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主体,也是教育经费的监管主体;既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外部监管,也要强化内部监管,构筑第一道防线、第一道防火墙。一要由外及内形成监管倒逼机制,严肃整改问题。建立审计通报制度、整改约谈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制度,从严从细抓好整改落实,加大通报查处力度,形成举一反三“倒逼”机制,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管。二要由内及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在去年公布教育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完善统计公告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主动接受监督。三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中介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充分发挥经费监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事业单位的中介作用。

    二、明确监管内容,多措并举实施过程监管

    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要逐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实现制定政策、贯彻落实、结果评估与反馈的全环节监管,做到教育经费分配到哪里就监管到哪里、使用到什么地方就监管到什么地方。一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根据国家预算制度改革要求,严格预算编制口径、严格预算管理规程、严格预算执行责任。二要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继续推动、指导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完善内部控制,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三要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强化政策导向。强化教育经费的绩效管理理念、方法,进一步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整合监管力量,改革创新监管方式

    面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不同主体和不同环节,有效实施监管,需要整合监管力量,综合利用多种方式。一要改进和加强财务监督。研究建立直属高校财务巡视、财务状况评价、财务年报、资产年报等制度。二要改进和加强教育审计。推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及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逐步探索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应用和审计问题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三要改进和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审计署、纪检监察部等监督部门以及人大、政协、媒体、公众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综合利用内部审计、财务巡视、统计公告、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式,提高内部监管的有效性。

    四、夯实监管基础,稳步提高监管能力

    针对目前教育财务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的状况,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逐步提高教育经费监管能力。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动财务管理精细化。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检查等,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好已有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从层次上制定好行业制度、专项制度、内控制度,从工作的用途上制定好指导性的、落实性的、监督检查性的制度,从使用的角度制定好管领导的、管主管的、管操作的制度,构建科学完备管用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二是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财务管理专业化。一方面,推动教育财务机构人员合理配备,完善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教育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三是以平台建设为重点,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研究建立全国教育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信息系统、直属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教育财务管理平台,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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