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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2015年07月23日 22:33:41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192

青海出台《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各地幼儿园可“照单点菜” 

  本报讯(记者 王英桂)近日,青海省出台《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青海各地可根据学前教育实际,分别在公建民办幼儿园、幼儿保教岗位、奖金补助等方面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接主体为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证照齐备、条件达标的各类幼儿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其他教育机构。服务对象为幼儿园、学校附设学前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就读的在园儿童。

  《中国教育报》2015年7月18日第1版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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