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 彭韵佳、陈弘毅)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此前谈判成功的94个药品正式进入医保,患者在医疗机构开出这些药品的经济负担降低。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74个目录外药品,涉及21个临床组别,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20种,肿瘤用药18种,丙肝、艾滋病等抗感染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2种,其他领域用药12种,患者受益面广泛。
自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连续4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已经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纳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其中谈判药品价格降幅超50%,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效应,大幅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药品谈判,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战略购买的作用,对纳入谈判范围的药品,以“全国医保使用量”与企业磋商议价,统筹实现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的目标,用有限的医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保障效能。同时,通过医保基金的价值购买、战略购买,引导医药产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国家自2000年以来先后发布了8版医保药品目录,目录内的药品数量从1535种增加到2860种。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采购。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