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未查清赖某信访问题就草率下结论?”“为什么不如实汇报发现的问题反而私自处理?”
……
前不久,张某一走进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冯翠红的办公室,就被问得额头冒汗。
张某是禅城区纪委监委派驻某局原纪检组组长,赖某是该局一下属单位负责人。去年,赖某拟任该单位负责人。在公示期间,张某收到反映赖某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任人唯亲等问题的举报后,在事实不清晰、调查结论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对举报信作出失实结论。当赖某提拔事宜进入党组讨论程序后,张某继续隐瞒调查组已发现的问题,导致问题缠身的赖某走上了领导岗位。
“张某未按要求及时向区纪委监委以及所在局党组汇报赖某有关问题,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禅城区纪委监委依照该区今年4月出台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建议免去张某职务,并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张某因此成为该《办法》出台后,该区首位被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
据了解,禅城区出台的《办法》明确,存在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观念淡薄、违反工作纪律、违反保密纪律、为官不为、推诿扯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品行不端以及受到相关处分等情形的纪检监察干部将受到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给予纪律处分等5种处理方式。自该《办法》实施以来,禅城区已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被调整岗位。
“张某的案例再次释放出‘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失职必追责’的强烈信号。”禅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植伟生说。(李静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