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延时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谋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全体老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全体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益原则,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全体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2.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作为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与家长达成自愿服务协议书。
3.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学校要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4.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至19:00这一个时段。
(三)服务内容。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体艺室、少年宫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教导和政教处协调统筹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在职教职工为课后服务主体,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考虑到农村贫困家庭较多的实际,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实行免费政策。后续县财政有补助政策出台时另行统筹安排补助发放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政教、教导、后勤和教研组为成员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校长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各科室之间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各科老师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将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全面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细则,以加强对课后服务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