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基〔2017〕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提升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8日 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升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及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计划。一、指导思想 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普及为基础,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聚焦薄弱环节,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优化教育结构,完善体制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逐步形成多样发展格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学校多样特色、条件保障有力的高中教育体系。 三、重点任务 1.优化布局结构。以市为单位,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高中阶段布局规划。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盘活各类资源,促进公办民办规范合理发展。 坚持控规模、强质量、创特色,严格控制20轨以上和4轨以下的普通高中,统筹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内普通高中总量、规模可控、合理布局。坚持普通高中向城区或县城等人口较多地区集中,优化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发挥资源集聚优势。对少数地处镇中心、有文化背景和办学传统、规模较大、群众认可度高的学校可保留,要支持办好;对其他乡村高中要逐步撤并。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利用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 在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所(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适当多设)县级职教中心、每个设区市重点办好2—3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总体框架下,全面清理已经取消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质的“空壳”学校,改制不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任务的成人中专学校,减少学校数量,扩大校均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布局。鼓励10万人口左右的县(市、区)将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统筹管理,探索普职融通、高二分流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 2.改善办学条件。以市为单位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2018年8月底前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区域、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差距逐步缩小,贫困地区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提升,满足高中事业发展和高考改革需求。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和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计划。制定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在优化学校布局的基础上,各市对区域内没有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作出分年度达标计划,以市为主组织达标验收,省里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复查验收,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办学标准。继续按原计划完成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3.全面提升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创新培养模式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全面推行选课走班制,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改革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实习实训与生产实际对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重点措施 1.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以政府办学和市级统筹规划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统筹规划,明确不同类型高中学校办学定位、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并组织各县(市、区)和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所属区域内不同类型学校的建设、办学及管理责任,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确定不同类型学校的发展目标并努力支持学校建设。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建立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经费主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晋财教〔2017〕69号)要求,各市县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严禁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另行收费。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隶属关系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确保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到位。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和高考改革需要及时核定高中学校教职工编制,重视并合理解决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科学推进正高级教师职称认定,拓宽教师发展空间,引导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强高中教师的培养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理论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秀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任教。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 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进一步创新全省职业院校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意见》(晋教人〔2016〕1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和发展通道,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发展。 4.构建学校治理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方向,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统筹协调管理和指导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互相理解、广泛参与、深度合作的高中教育治理体系。 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模式。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树立依法治校意识和现代教育管理理念,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学籍管理,规范教学常规管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完善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完善教师、学生评价标准,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环境育人。 5.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山西省教育扶贫行动方案》,加快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通过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省重点骨干职业院校开展帮扶贫困县职业教育,促进贫困县高中阶段教育在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管理水平上有大提升。统筹各类资源,采取超常规举措,重点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办好高中阶段教育。 6.落实扶困助学政策。继续实施好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落实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职业院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的全覆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 7.推进特色多样办学。积极推进高中学校办学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适宜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鼓励高中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探索适宜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努力形成学校特色。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紧扣学生核心素养,推行选课走班,加强对学生学业、生活和生涯发展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实行普职融通,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互相渗透,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能力训练。 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结合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启动建设100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或特色校),引导各市调整优化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际对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质专业。 8.建立督导评估机制。省教育厅将制定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市评估验收规划,与各市签订备忘录,明确各市目标任务。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督导评估验收制度和专项督查机制。依法开展对本计划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主要措施、工作目标落地见效。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县(市、区)将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 各市要压实责任,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评估认定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督促推进。普及率较低的市要重点加强资源建设,提高普及程度,尽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统筹本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将提高高中教育普及水平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做到思想认识、领导责任、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四到位,抓资源配置,抓结构优化,抓条件保障,抓质量提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部门分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高中阶段教育规划、发展统筹谋划,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落实财政经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技工学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及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促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就《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答记者问 近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高中阶段提升计划》)。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就《高中阶段提升计划》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请介绍一下编制实施高中阶段提升计划的背景? 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我省坚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通盘考虑,落实政府责任,扩大资源、完善机制,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047所(其中普通高中503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544所),在校生119.2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中部排名第一。办学条件不断完善,三分之二以上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了标准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建立,教育改革不断深入。但与国家要求和先进地区经验相比,与全省转型综改、全面小康对高中阶段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我省还存在着普职比例不太合理、经费保障机制尚未有效落实、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尚未深入人心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高中阶段提升计划》,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全省范围组织实施。 2. 《高中阶段提升计划》关于我省“十三五”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高中阶段提升计划》对我省“十三五”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十三五”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学校多样特色、条件保障有力的高中教育体系。具体分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二是条件及保障目标,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三是办学质量目标,高中阶段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逐步形成多样发展格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3. 实施高中阶段提升计划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我省高中阶段提升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普及为基础、制度为保障、质量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以“1+N”形成“组合拳”,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断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基础、抬高底部,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强化保障、完善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为山西转型综改、全面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1”是指加强顶层设计,以《高中阶段提升计划》为总牵引,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优化、机制完善、质量提升。 “N”是集中出台高中选课走班、学生生涯规划、高中教育改革、普及高中阶段评估验收指标及程序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高中阶段提升计划》+若干配套文件”的政策体系,发挥制度合力。 4. 实施高中阶段提升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我省高中阶段提升计划的重点任务有三项:一是优化布局结构。优化普职结构,以市为单位,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公办民办比例,促进公办民办规范合理发展。严格控制20轨以上和4轨以下的普通高中,促进区域内普通高中总量、规模可控、合理布局。二是改善办学条件。以市为单位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2018年8月底前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和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计划,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办学标准。三是全面提升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创新培养模式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全面推行选课走班制,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改革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 针对目前高中阶段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高中阶段提升计划》中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高中阶段提升计划》分别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两个方面就经费投入提出明确要求。关于普通高中,《高中阶段提升计划》明确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建立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经费主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要求各市县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同时,对普通高中债务问题,明确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隶属关系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关于中等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提升计划》提出要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确保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到位。 6. 我省是贫困程度较深的省份,《高中阶段提升计划》中对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我省119个县(市、区)中有58个贫困县,其中10个贫困县。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此,《高中阶段提升计划》明确加快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要求各地落实《山西省教育扶贫行动方案》,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通过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省重点骨干职业院校开展帮扶贫困县职业教育,促进贫困县高中阶段教育在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管理水平上有大提升。统筹各类资源,采取超常规举措,重点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办好高中阶段教育。 |
| 附件列表: |
| 1、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PDF |
| 2、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就高中提升计划答记者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