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1、教师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不说有损教师形象、学校声誉的话。
2、教师语言要文明规范,公开场合不讲粗话,不准出言侮辱学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3、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上、下午按时签到。要按时上、下课,按时进行自习辅导,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无故随便走出教室,不得接打电话,更不得无故缺勤。
4、教师要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含集体备课、学习),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各种集体活动。
5、上班时间,教师要到岗坐班,不准在办公室、教职工宿舍。学校家属楼打麻将、玩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
6、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调课。
7、教师不准酒后上岗。
8、严令禁止教师罚学生款,给学生乱订资料,向学生乱收费。
9、严令禁止教师不按程序私自往班里安排学生、开除学生。
10、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要认真遵守监考,阅卷工作,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和舞弊行为。
11、教师要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接受分配的一切任务,并认真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