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校申请贫困幼儿资助办理
公 告
幼儿园家长同志:
你好!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文件及省市县有关贫困幼儿资助规定,现开始办理2013年幼儿园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凡属我校幼儿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个人贫困资助申请一份;
二、村委会及乡镇加注意见的贫困证明(收入证明)材料一份;
三、贫困幼儿户口复印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属于特殊家庭的幼儿还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一份:
(1)低保证复印件及与之相对应的银行活期存折;
(2)残疾证;
五、结婚证(非婚生育者不在此限)
六、属于孤儿、单亲、留守儿童的均要在证明材料中反映出来。
注:幼儿监护人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开设商铺、在县城以处有住房、有私家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形的不得申报。
杜家村镇中心小学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