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4月21日,我省发布《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
今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污染排放负荷,共安排了30项重点任务。主要集中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7个方面。
《计划》还提出把今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其中,太原、晋中、阳泉、长治、晋城、运城6市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大同市为35微克/立方米,朔州市为49微克/立方米,忻州市为53微克/立方米,吕梁市为46微克/立方米,临汾市为56微克/立方米。
为此,各市要切实落实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经济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我省还将积极融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争取国家支持,承担污染排放、产业准入、重污染应急联动等义务,完成国家下达的全省及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