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 > 黑龙江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黑龙江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016年01月08日 13:37:11 来源: 黑龙江日报 访问量:172 作者:郭铭华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各地可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据了解,《实施办法》以坚持属地负责、动态管理、逐步提标扩面,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残疾人为本、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基本原则。补贴对象包括: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且信息已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原则上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由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经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的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此外,《实施办法》还提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记者 郭铭华)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静乐县杜家村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