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市委出台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4月14日忻州座谈会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逐级递减问题,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要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乡镇纪委“三转”,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工作水平。
二要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要求乡镇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副书记、委员中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乡镇纪委书记任满一届要进行交流,在同一地方任职5年以上的必须进行交流,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调整岗位。
三要严格落实乡镇纪委监督职责。提出乡镇纪委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清理和退出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分工与工作,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履行好9项职责。
四要改进和创新乡镇纪委履职方式。要求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监督和办案方式,强化源头防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推行乡镇纪委连片联组办案模式和乡案县审制度。
五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组织保障。要求县乡两级党委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力度,市县两级纪委要为乡镇纪委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乡镇纪委工作经费要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单列,专款专用。要切实关心爱护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忻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