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厦门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改善办学条件

厦门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改善办学条件

2014年04月07日 18:50:19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269

厦门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

民办中小学实行分级管理

  本报讯(记者 熊杰)为提高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积极性,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文件,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分级管理。

  厦门将制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分级标准,进行定级评估,并建立政府分级补助办学经费制度。从2014年秋季起,对积极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免除学生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学校,按一级、二级、三级、合格等4个等级分别给予小学每生每学年3200元、2800元、2500元、22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00元、3600元、3200元、2800元的办学经费补助,用于发放民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和改善办学条件。

  据了解,上述补助标准比原补助标准的提高部分,由厦门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积极接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的民办义务学校,每提升一个评估等级标准,将给予财政补助10万元。

  《中国教育报》2014年4月7日第1版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静乐县杜家村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