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于2013年12月26日——2013年12月29日进行,每天上午抽签时间为6:40,下午抽签时间为1:10。
每位参评教师具体考核时间登录忻州市教育局网站 (xzjyj.30edu.com)查看附件1。
二、考核地点
忻州市第五中学(和平中街6号)
三、考核的形式、内容
考核的形式为面对评委讲课、回答评委提问的问题。
讲课即进行常规课堂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时间20分钟;讲课结束后回答评委提问的两个问题,时间10分钟。
参评教师自带教材,讲课科目为参评教师所报学段学科,教材范围为:幼儿为中班,小学为四、五年级,初中为二、三年级,高中二、三年级,教材版本为忻州市中小学现行使用教材。评委提问的内容为所教学段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思想、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学基本技能。
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每位参评教师讲课、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现场宣布结果。
四、纪律要求
1. 201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评委客观公正的对每一位参评教师进行评价。
2.今年在考核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考核程序、做法做了一些适当调整。通过调整,进一步要求评委廉洁自律,评审过程风清气正,做到公平评价、公正评价。希望每位参评教师积极准备,正确应对。
3.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避免因迟到贻误考核。
4.此次考核全程录像、录音,请自觉遵守有关纪律。
5.到考核地点只能携带规定的教材、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教学参考书和文具,不允许携带其他的书籍进入待讲室。教材等必备用品,只能由本人带入,不能在进入待讲室后由外界往内传递。不能互相转借教材。
6.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不遵守纪律,逃避工作人员检查,擅自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待讲室,视为作弊,取消参评资格。
7.进入考核地点后,必须按指定程序进行,不能干扰评委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考核结束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工作场所,否则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3至5年内不能评定中级职称。
8.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待讲室后抽取讲课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到指定备课室备课,认真审清备课题目,如有质疑向工作人员提出,不能擅自更改,备课时间90分钟。备课纸上不得写姓名或作任何标记,由工作人员在教案首页上按规定做法写编号和讲课组别。备课结束后到指定教室进行讲课(注意不是说课)、回答问题。
9.在讲课前只能报教案上的编号,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超时,不得冒名顶替和采取其它作弊手段,否则取消资格。
五、监督检查
考核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8851 市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