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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关于全面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10日 13:19:24 来源:山西省教育教基处 访问量:324

晋教基[2013]13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启动现场会有关要求,教育部决定建设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省的顺利部署实施和如期建成运行,现就全面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对实现教育信息共享、科学管理决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千方百计加快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在今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保障体系
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深入指导、抓好落实,加快学籍信息系统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卓玉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任月忠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丁喜泉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赵丽华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谢京京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任月忠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兼)
常务副主任:谢京京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主任(兼)
副 主 任: 张爱萍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解军华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曹 敏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马基伟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干部
                孔   鹏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干部
      范世昕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干部
      王变变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李红儒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干部
      刘 晔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干部
      丁英超 山西教育信息中心干部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计划财务、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系统部署、数据采集、应用培训、用户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要层层明确联络员,做到“上下沟通,左右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处室、科、股要明确职责,基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推动;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为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落实必要的经费;资助办负责学生资助,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相关部分的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的长效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健全学籍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的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省教育厅负责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省的建设、规划、部署,落实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所需场地、经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保障,负责省级应用培训,对本级数据进行审核,对各市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各市负责对各县工作进行统筹、督促和指导,对本级数据进行审核,并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信息。
  各县负责对学校数据采集、录入和系统应用进行管理指导,对本级数据进行审核,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负责培训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籍管理人员。
  学校负责按要求对每个学生的信息采集、审核、录入、上传、更新与系统应用,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和指导班主任。学校校长是本校所有数据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学生信息的直接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为做好学籍系统建设工作,各地要按照《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方案》(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系统建设顺利开展。
  各市收到本通知后,应即刻部署,将相关任务安排至辖区内所有县(市、区)的所有普通小学、初中(不含职业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开展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各学校要于2013年5月16日前完成纸质学生信息采集。
  各学校要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采集的纸质学生信息录入EXCEL模板,并完成数据核查以及学生和家长的确认工作。
  省教育厅将同步进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省的部署实施工作,尽快完成系统的上线和运行。同时,将开展数据采集和系统应用省级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校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数据。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生数据审核。
  省教育厅进行省内问题学籍处理。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同步进行学生照片采集工作,于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学生照片采集工作。
  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于2013年8月31日建立完毕。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2013年9月1日在全国联网试运行。
  2、配备系统运行软硬件环境和工作人员。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吃透指标,认真领会,妥善安排,抓好落实,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传输与格式的统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保障网络运行环境,按照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软硬件环境支持提出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3)配备终端设备,并配备相对固定的学籍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明确专人通过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完成学籍管理业务。
  3、建立系统运行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将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全省各市学籍系统部署、培训、学生信息采集与录入、数据审核、问题学籍处理等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建立约谈制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市实行约谈。各地也要参照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教育局从2013年5月16日开始,于每周四将《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采集进度周报表》(附件1)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山西教育信息中心。
  4、加强保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学籍系统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不外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市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及本市数据采集路线图和时间表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信息中心。
  联系人及方式: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马基伟 **** 180****2313 mjw****@163.com
  省教育信息中心:
  刘 晔 **** 138****1048 sxzx****@163.com
  丁英超 **** 136****7315 sxzx****@163.com
  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工作QQ群号:215920663(因群容量有限,本群只接受地市级工作人员加入。各市、县应分别建立本级学籍管理系统群来进行本地区、学校数据采集工作交流)
本文所有附件及学生信息EXCEL模板均可在“山西教育”网站“基教处”栏内下载。

   附件:
   1、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采集进度周报表
   2、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方案
   3、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配置要求(分市、县教育局端和学校端)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6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采集进度周报表.doc
   2、附件2.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方案.doc
   3、附件2-1.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xls
   4、附件2-2.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照片采集要求.doc
   5、附件2-3.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doc
   6、附件3.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环境要求.xls
   7、学生信息模板.xls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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