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名单的通知
晋教体函〔2017〕30号 各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我厅组织了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的申报工作,经过专项督察、自主申报、层层审核和统一公示,我省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等192所中小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大同市城区被认定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区”)。现将“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校园足球改革发展进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任务 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合指标体系》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大胆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保持鲜明特色,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校园足球工作,为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二、完善政策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建设作为发展校园足球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这些学校和地区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力度,关注、支持和推广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利用激励政策的导向作用,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学校体育事业有序发展,切实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建立监督制度 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开通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公开校园足球进展情况,并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范畴,定期实施专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教育部将取消命名并予以通报。 附件: 1、山西省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2、山西省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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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教体函〔2017〕30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