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给了老师“戒尺”,还需要配备一份详细的“使用说明书”

给了老师“戒尺”,还需要配备一份详细的“使用说明书”

2019年11月26日 13:22:05 来源: 明珠絮语 访问量:111

 
明珠絮语
2天前

01

这两天最热的教育新闻,莫过于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失去已久的“戒尺”又回到了教师的手里,得到坊间一片称赞。

《惩戒规则》里亮点颇多,不但明确了教师的惩戒权,而且还设定了“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的层级。“一般惩戒”拒不改正,会转为“较重惩戒”,如果屡教不改,则会施以“严重惩戒”。

同时,在保护教师行使惩戒权方面,规定“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这就有效避免了教师因为正常管理出现意外而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简单地说,以前老师对犯错误的学生批评几句,学生想不开出点事,老师肯定要被处理,而以后则不会。

这无疑有利于教师放开手脚进行班级管理。

02

不过,如果《惩戒规则》现在开始执行,一线教师敢去惩戒学生吗?

相信大多数老师还是心里没底。

因为《惩戒规则》只是一个宏观的规定,并没有给出详细的惩戒措施。

比如,什么样的违纪可以罚站、面壁,什么样的违纪可以让学生去操场跑步,没有具体的标准,只给了一个“过罚适当”的原则,要求“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但说实话,让老师去掌握这个度,有些勉为其难。

而且,学生间是有个体差异的,有的还有不为人知的特异型体质或性格,这些都是潜在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对违纪学生实施了惩戒,一旦学生或家长认为惩戒不合理或出现了意外,找到学校、告到教育局后,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过罚不适当”,老师仍然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给了老师“戒尺”,还需要配备一份详细的“使用说明书”,“戒尺”怎么用,什么情况下用,要有具体的依据才行。

03

当然,《惩戒规则》里面说了,“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教师实施学生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也就是说,具体什么样的违纪给什么处罚,由学校自己去规定。

这当然避免了让老师去自由裁量的尴尬,但窃以为,作为基层单位的学校也难以担起这样的重任。

一是学校的权威性不够。

学校一般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在制定惩戒措施时,难以做到严谨。

即使是向法律界人士请教,基层学校也请不到高端的法律人士,制定出来的规定,也不一定没有瑕疵。

如果违纪学生的家长对学校的规定产生疑义,肯定要交给教育行政部门去进行裁决。

不管是学校真的规定错了还是迫于压力收回成命,都会给学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实施的严肃性不足。

可以想象,让学校各自为政去制定规则,很可能“千校千规”。

同样是迟到,这个学校可能只是口头批评,另一个学校可能就是罚站。

同样是打架,这个学校可能是面壁思过,另一个学校可能是叫家长。

这相当于把交通处罚规定的制定权给了执法的交警中队,很可能会造成一个司机在A地闯红灯罚了200,到B地又闯了一个红灯就罚了500,显然有失规定的严肃性,也容易引起纠纷。

04

显然,对于惩戒的细则,越权威、越统一越好,制定部门的层级越高越好。

如果可能,由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比较合理,这样可以做到大范围内规则的统一,科学性专业性也能够保证。

最起码也应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这样才具有权威性。

有了上级的细则,学校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即可,只要不与上级的规定相抵触,运行时就不会出现问题。

如果直接交给学校去做,恐怕到了9月1号新学期开学,大家也制定不出相应的校规来,“教育惩戒权”当然也就难以落实。

05

需要强调的是,教育惩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所有学生的合法权益。

对违纪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惩戒,既能有助于当事学生改正错误,又能为其他遵纪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有些家长担心教师的惩戒权会被滥用,这一点也可以通过惩戒细则加以解决。

制定一份有足够权威、有可执行性的细则,大家都按照既定的规则来,对师生双方都既是约束又是保护。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戒尺”的回归对教育来讲绝对是一件好事。

但“戒尺”该怎么用,还需要更具体的规定出台。

“说明书”制定得越详细,起到的教育效果越好。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