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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工作有关问答

2014年06月20日 10:55:54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访问量:430

  为方便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准确的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结合前期反映的主要情况,现就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是否可以正常上学?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2)能否同时在两个区县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为了准确掌握入学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入学服务,入学系统只能提供在一个区县进行入学信息采集的机会。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户籍所在地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入学信息采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在“五证”审核通过的区县进行采集。

  (3)我的注册信息未通过审核怎么办?

  注册信息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比对验证。如果未通过审核,首先请对照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检查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与身份证、户口本确实一致但仍未审核通过请联系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派出所出具纸质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交区县教委进行审核。

  (4)5月31日之后能不能撤销信息,换区县进行采集?

  5月31日后,被学校确认接收前,家长可以自行撤销信息,但不能自行采集,需要由区县教委服务窗口进行审核后采集,因此如有意撤销,建议家长一定慎重。被学校确认接收,家长不能自行撤销信息,如有疑问,需到入学区县教委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5)已经通过信息采集,并打印了信息采集表,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请关注入学学校的登记时间,通常是在6月中旬,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登记。

  (6)我如何知道我是否被学校接收了?

  系统会通过网络平台和短信告知。

  (7)在京接受义务教育为什么要审核“五证”?

  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经济、资源特点提出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即通常说的“五证”(包括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目的是在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前提下,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公开、规范工作程序。

  (8)近年来,我市小学阶段生源数量趋势如何?

  近年来,我市小学阶段生源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单独二胎的政策实施之后,增速还将加大。目前,各区县已经针对义务教育入学“高峰”的到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资源供给总量,但在一些区域学位紧张和班额增大的趋势客观存在,需要加强学校的布局规划和建设,同时对入学需求进行预测和引导,逐步缓解入学压力。

  (9)5月31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是不是彻底截止了?

  不是。为了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便于家长咨询和操作,我市于5月1日至31日期间进行集中的信息采集。5月31日集中信息采集结束后,各区县教委仍然提供入学咨询和信息采集服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以到区县教委进行采集。

  (10)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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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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