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省质监局获悉,由省民政厅提出、省老年公寓起草的《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两项我省地方标准审查通过,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5月15日起实施。其中,医养结合服务是一项新的服务领域,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使得我省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有了指导标准。

  《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养老结合服务模式、基本要求、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功能、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或委托外部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与周边医疗机构结合、评价与改进。《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和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条件进行了规范。分别规定了养老机构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功能、社区居家养老与医疗机构合作三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一般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通过机构自评、服务对象及家属评价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评价与改进。该标准对养老机构的资质、建筑环境、设施设备、合同、管理及各类服务人员的资质、分工、专业要求均有规定。设置了21项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对每项服务均有具体的操作和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