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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辣条”食用安全消费提示

2015年04月06日 18:27:58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 访问量:305 作者:薛源

  “辣条”也称为大面筋、素牛筋等,是一种常见的即食方便食品,属于调味面制食品的一种。此类产品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食品添加剂、香辛料及其它适量的辅料,经配料、挤压、蒸煮、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制成,这种工艺在早餐谷物食品、面条等食品加工中广泛应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的“辣条”产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总局已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应不合格产品。为了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提示如下:

  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

  二、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三、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辣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辣条”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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