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收费管理 > 收取“纪律保证金”是乱收费行为更是懒政行为

收取“纪律保证金”是乱收费行为更是懒政行为

2014年12月12日 08:10:56 来源:桃李网 访问量:402 作者:黄启龙
     “每学期都要向学校缴纳100元纪律保证金,但我一直遵守校规,未出现过迟到早退,却从没有见到校方将钱退还给我。”昨日,在朱雀门外红缨东坊陕西建设技师学院就读的小李向华商报反映说,学校的一条规定,让他和很多同学非常不理解。(12月10日《华商报》)

      学校向学生收取纪律保证金,属乱收费行为。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必须根据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项目来收,根据上级的收费标准收取。该校收取的“纪律保证金”不在收费范围内,属于乱收费。再说,纪律评定太主观,老师说你不遵守纪律就不遵守,退不退钱完全没有标准,全凭学校说了算。据了解,陕西建设技师学院在校生近4000人,每学期仅收取学生的纪律保证金就达到近40万元,每学期能退还给学生的钱超过20万就算不错了,每学期剩下的20万元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学校向每个学生收取纪律保证金,是懒政行为。难不成学生每学期都先交100元罚款,以后出现迟到、旷课等违纪行为学校就可不管?从严要求学生没有错,对违纪学生给予适当的惩处,也无可厚非,倘若以收取保证金的办法作为施政的主要手段,未免有失偏颇。有些调皮的学生并不会因为这100元的保证金而改变,相反,他们可能会更肆无忌惮。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学生关键是用“爱”用“心”,而不是靠保证金来“约束”,否则,其背后暴露出的是学校教育的乏术与惰性。教育是一门艺术,需要讲求方式、顾及效果。对学生违纪行为,学校应该通过科学的方法加以引导,和违纪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其自律。

      如今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比较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也变得越来越“不听话”。这的确给学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也给老师的教育提出了挑战。但“纪律保证金”也绝不能“保证”学生守纪。教育还应回归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教育本源。(黄启龙)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静乐县杜家村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