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家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就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
问:制定《规划》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
答:进入新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广泛渗透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民教育、优质教育、个性化学习和终身学习已成为信息时代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力竞争,世界各国普遍关注教育信息化在提高国民素质和增强国家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纷纷出台战略规划和采取重大举措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并用单独一章对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将教育信息化的战略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使教育信息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必须充分认识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强大而独特的支撑作用。同时,必须准确把握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认真分析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总结新世纪以来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经验,突破以往仅仅依靠项目驱动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方式,加强顶层设计与体系建设,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为此,教育部决定组织制定《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对未来十年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整体设计、全面部署。
制定和实施《规划》,建设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思想、理念、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创新,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的形成过程。
答:《规划》编制工作是在教育部党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教育部成立了有关司局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组,组建了由国家信息化和教育信息化资深专家组成的《规划》编制专家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3月中旬《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规划》编制工作组和专家组实地调研了多个省区的教育信息化现状和发展需求;研究借鉴了国家信息化有关规划、教育部有关专项规划等相关资料;组织了多次工作会议、调研座谈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于2011年6月中旬、7月中旬和10月上旬集中开展了三轮征求意见工作,以函件、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了国务院相关部门、部内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国内知名专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与相关企业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至2011年11月初,形成了《规划》(送审稿)报教育部党组审阅。国务院领导和教育部领导对《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汇报。2011年11月15日,教育部部长专题办公会对《规划》进行了专题研究。2011年12月27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规划》(送审稿)。2012年2月21日,教育部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报批稿)。2012年3月13日,教育部正式印发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可以说,本《规划》的编制重视满足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对信息化的需求、重视调查研究和多方协作;《规划》的顺利出台是教育部领导、部内各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有关部委、众多专家、相关企业等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问:《规划》编制工作遵循了哪些思路?
答:《规划》的编制工作贯彻了以下思路:
一是定位有限目标。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支撑”和“引领”,它并不能解决教育发展的所有问题。本《规划》是一个特定前提下的有限目标规划,定位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信息化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中适合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方案。
二是面向未来需求。面对日新月异、迅猛发展、深入渗透的信息技术,以及建设教育现代化、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国对信息化的巨大需求,本《规划》力图前瞻和梳理未来十年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发展趋势与融合需求,研究提出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体现“信息技术对教育革命性影响”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推进思路和实施方案。
三是着力推动融合。《规划》编制专家组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阶段划分,研究提出:我国教育信息化总体上处于“初步应用整合”阶段,正在向“融合创新”阶段迈进;认为未来十年发展的重点任务应该是: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深入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变革教育理念、模式与方法,支撑教育创新发展。《规划》的编制秉承了上述“推进融合创新”的核心理念。
四是强调可持续发展。教育信息化不是一次性投入的建设项目,而是需要持续推进的历史进程。《规划》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体制机制、重大项目、技术服务、经费投入等多个方面对保障可持续发展进行了重点表述,并从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两个角度重点强调了“管理体制改革”。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的内容框架。
答:《规划》分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行动计划、保障措施、实施6个部分,共20章。
“序言部分”描述了时代背景和国内外发展态势,阐述了教育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展望了未来发展,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体系,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包括第一、二、三章,对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进行了阐释,并明确了新阶段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与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包括第四至第十一章,是为完成《规划》总体目标,对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进行的统筹规划和具体部署,着重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变革教育理念、模式与方法,支撑教育创新发展。
“第三部分 行动计划”包括第十二至第十六章,提出了为实现《规划》目标、完成发展任务,需在近期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着重解决教育信息化的全局性、基础性问题,并开展前瞻性试点示范。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包括第十七至第二十章,从“组织领导、政策法规、技术服务、经费投入”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为确保完成发展任务、顺利实施行动计划而采取的政策保障措施。
“实施部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施行目标考核、推广试点示范、建立支持环境”共5项原则要求。
问:推进教育信息化,国家将实施哪些重大项目?
答:根据《规划》的统一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完成发展任务,国家拟在近期启动、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着重解决教育信息化的全局性、基础性问题,并开展前瞻性试点示范。“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包括“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学校信息化能力建设与提升”、“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5项行动。
其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行动”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将建设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形成资源审查和评价激励机制,为人人可共享优质资源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行动”是国家教育信息化的主阵地,将在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推进信息化达标建设,建设高校数字校园,并选择一定数量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区域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探索信息化对教育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新机制。“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行动”是支撑教育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将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推动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并实现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行动”将建设国家和省级培训基地,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制定、推广和应用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技术支持体系、战略研究体系和人才培养基地,促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行动”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公共基础,将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国家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络、国家教育云基础平台和开放大学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全国教育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提供基础支撑环境。
问:教育部对实施《规划》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规划》明确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作为事关国计民生和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教育部要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和指导,并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层面的重大政策与重大项目。要牵头制定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发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要从经费、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要会同财政部、工信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相关政策。
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信息化要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推进。各省级政府要把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本地区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年度考核。各级政府要统筹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尽快形成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多方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积极营造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的实施主体。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规划》为基础,尽快制订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本校实际与所处的发展阶段,以需求为导向,提出切实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