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吃空饷”
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是单位吃空饷。
二、个人“吃空饷”
个人“吃空饷”主要有六种情形:
1.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却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却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