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整治食品药品安全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秋季开学季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秋季开学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五方面内容展开,一是立即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采购与储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晨检及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全面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属地监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三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属地监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四是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切实督促学校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建设任务;五是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高风险食品及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材料和腐烂变质的原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本期编辑: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