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煤炭产业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晋教成函[2013]22号
各有关高校、成人高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7号)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推进涉煤专业院校资源整合、建立煤炭人才培养体系的转型综改2013年教育专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煤炭产业人才培训的任务要求。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视煤炭产业人才培训工作。各有关院校要主动对接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要求,充分利用高校、成人高校煤炭类特色专业资源,主动承担煤炭产业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满足我省煤炭产业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到2013年12月底,全省涉煤专业高校、成人高校要完成 3000人次的煤炭产业人才培训任务。
二、建立煤炭产业人才培训机制。各有关院校要根据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各要求,结合煤炭工业发展和学校煤炭类特色专业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联系,做好煤炭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各类人才培训规划,指导企业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煤炭产业人才培训机制。
三、改革煤炭产业人才培训模式。各有关院校要充分结合煤炭产业生产实际,采取“校企联合”、“长短结合”、“产训结合”、“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构建校企合作平台;要结合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合理制定培训教学计划,进一步创新培训内容;要加强培训实践性教学环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改革培训方式方法,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四、完善煤炭产业人才培训工作制度。各有关院校要从培训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相应培训管理规章制度。要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制度。10月15日前各有关高校、成人高校要将2013年本校煤炭产业人才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报送省教育厅,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校煤炭产业人才培训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向省教育厅进行书面报告。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