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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18:39:41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1222
晋教师函〔2021〕31号
各市教育局、组织部、编办、发改委(局)、财政局、人社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于2020年8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系统谋划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意见》指导新时期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全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和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二、把握工作重点,科学组织实施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国家和兄弟省份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
  一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政治素质过硬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引导全体乡村教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立足乡村大地,践行现代教育思想理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做乡村教育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学校领导的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充分考虑乡村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和乡村学生流动趋势,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每年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按校进行动态调整。对保留的乡村学校,要拓展教师来源渠道,通过国家和我省“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招聘、公开招聘等形式招聘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对撤并的乡村学校,要将相关教师转入适应其职业发展需求、符合地方教育发展实际的学校,或安排其多途径换岗工作,确保得到妥善安置。对规模较小的学校,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编制。要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对部分一个学校内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学科,可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实现校校都有好老师。
  三要组织开展好“国培计划”、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等项目,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内容设计,鼓励省外优质教育机构实施我省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指标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乡村教师外出培训,确保所有中小学教师每人完成5年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促进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各地要积极推进高校、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组建专家团队,以送培到乡村学校的方式,开展整校或整学科推进的研修活动,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
  四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学校给予倾斜。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原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同时鼓励市县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自筹自有财力为乡村教师提高待遇,确保所有县(市、区)始终保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落实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向乡村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爱岗敬业的一线教师,在参与各级各类评审、评价时,侧重实际工作业绩评价,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论文、升学率等不作硬性要求。
  三、加强部门统筹,确保收到实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按照《意见》要求,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同时严格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省将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对市县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督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到位。


  山西省教育厅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0日
附件: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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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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