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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老师讲的越少越好”的正确性

2012年05月01日 13:14:46 来源:来自互联网 访问量: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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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标有一个重要的理念:让学生自主探究,把课堂还给学生。许多学校在落实这一教学理念的时候,却走上了极端:严格规定教师的讲课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就算教学事故。为保证该措施落实到位,教导主任还亲自上阵,看到上课已经5分钟还站在讲台上的教师,就毫不客气地把他拉下去,当众严厉批评。违反两次以上者,停课反思。

  无可否认,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的课堂忽视了学生的存在,变成了教师的独角戏。这样的课堂,对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表达、探究、创新等多方面的能力十分不利,造成许多学生的高分低能,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良好课堂氛围的营造,是师生共同作用的结果。

  如果对教学理论有基本的了解,我们就不难发现:如何对待教师的讲课时间问题,实质上就是如何对待不同学习方式的问题。盲目地限定教师的讲课时间,其实是对不同学习方式的误解。

  在教育心理学上,学习方式可分为两种主要的形态: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所谓接受学习,是指学习内容以现成信息的形式出现,学生可以直接获取;所谓发现学习,是指学习内容不是以现成信息的形式出现,学生要经过一个发现的过程,自己找到答案或结论。

  很显然,当前新课改大力提倡的研究性学习,其实就是发现学习的方式。受新课改潮流的影响,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发现学习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认为接受学习不好,会养成学生的惰性心理和被动接受的坏习惯,所以教师应该让学生自己去探究。

  事实上,简单地划分这两种学习方式的好与坏是不对的。因为,在接受学习方式中,又可以分为被动的接受学习和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两种形式。前者表现为学习者的被动接受、死记硬背、机械练习,这是我们应当否定和反对的。而后者表现为学习者有学习的心向并且学习内容是有意义的,因而主动地进行接受,则是我们应该提倡和支持的。而发现学习也有两种形式,即独立性发现学习和指导性发现学习,前者是指学生自己去进行发现,没有教师的参与,这样学生容易陷入迷茫;而后者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和指导下进行发现,教师在其中发挥着参与者和引领者的作用。

  由此可见,在学校教学中,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和指导性发现学习都是应该被肯定的。而这两种学习方式,都离不开教师的讲授,没有教师必要的讲授和指导,就很难完成既定的学习任务。尤其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在学生知识储备较少、信息量不足、缺少思考和探究基础的时候,通过教师的讲授来获取知识,对他们是十分有效和必要的。

  过去,我们过分地强调教师要讲得精彩,要把知识条分缕析、掰开揉碎地教给学生,忽略了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的作用,犯的是只抓被动接受学习的错误;今天,我们又一味地强调学生的探究,在否定被动接受学习的同时,连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也一起废掉了,显然有些矫枉过正,这无疑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在倒掉洗澡水的同时,连孩子也一起泼掉了。

  当然,除了学习方式的因素,其他诸如学科特点、教学内容、教师队伍、学生情况,甚至教学环境等条件的不同,也都在影响着讲与不讲、多讲或少讲的变化。是否需要讲,应该讲多少,都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强制性地限制讲课时间,甚至不顾青红皂白地一刀切的做法,笔者认为是极为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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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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