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师:
一、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管理
外来人员入校原则上在门卫处理相关事宜,由接待人进行接待。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在门卫用手机联系接待人,明确相关接待人后方可由门卫登记入内。若来人无法联系上接待人,则门卫不予放其进入校园。否则,追究门卫责任。
二、切实加强室外课管理
凡室外课,任课教师必须妥善安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将学生置于可视区域内,不得放任自流。课前提醒学生不要携带不利于室外课的物品,不做危险动作。
三、认真做好各时间段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缝隙、无死角
1、所有任课教师全面负责课堂安全并负责本节课下课到下节课上课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2、就餐时间:由就餐管理教师全面负责管理。
3、饭后、进宿舍休息管理:由生活指导教师全面负责,生活指导教师要负责室外巡视,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负责进宿舍休息期间的安全管理,坚持夜间巡视。
4、早操:由当班体育教师进行管理,值班领导、校警要进行巡视。
5、晚自习:由自习教师负责,值班领导、校警要进行巡视。
6、上、放学校门口安全管理: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值班领导、校警、门卫要坚持在校门口进行巡视、疏导,有车辆教师要避开高峰后再行乘车离开;学生中午、晚上放学,班主任要组织站好队,认真清点走读生,严防住宿生出校。
7、放假时乘坐校车学生管理:由接送校车领导干部和教师负责进行管理,按乘车单认真清点人数后与乘务员交接并叮嘱司机注意交通安全与学生路上乘车安全管理。
8、各班要选举安全员,负责本班级学生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认真自查,保障通道畅通
1 、务处、安监办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检查所有楼道和通道,禁止堆放任何影响通行的物品,认真检查学生自习后至进入宿舍期间照明设施,确保主要通道照明正常。
2、班主任、各岗位教师均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有序通行,不得推搡、拥挤、追逐、打闹。
3、任何人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本人不在现场时严禁给手机或电动车充电。
五、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责任意识
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切不可麻痹大意或存有侥幸心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并给与严厉处罚,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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