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草案)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还必须补学所缺学习内容。
二、每周星期一下午课外活动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包括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重要的思想政论文章、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每周星期四晚上为业务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改革研究、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三、教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必须分别作好学习笔记,坚持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业务自学每学月不少于2000字,政治自学每学月不少于1000字,学习笔记纳入学月工作检查。
四、每学期开展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展览会,评比出学习积极、踏实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每学期每人写一至二篇政治学习心得体会,以年级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业务学习成果汇报会。
六、每学期举行一次对教师政策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基础知识的综合检测,检测不合格者,不能评优、晋级、评选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