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配亮 通讯员 矣勇 孙顺莲)“前不久,我们收到一位已改行的教师提出希望回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申请。”云南省水富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同志介绍说,“类似这样已改行的教师申请调回学校任教,或者城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逆向流动’现象,近些年在我们市并不少见。”
水富市位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金沙江与长江的过渡地带,地貌复杂,山大沟深。当地曾因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一度面临乡村学校教师招聘报考人数不足不能开考的窘境,在职教师想方设法改行、调进城区学校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教师招不到、留不住,成为制约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
为解决“瓶颈”问题,2012年,水富市在云南省率先实施偏远艰苦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补助办法,由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对偏远艰苦地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予以补助。该市根据工作环境和交通条件差异,把补助学校分成五个类别,即按教职工基本工资一类50%、二类40%、三类20%、四类10%、五类5%的标准每月予以补助,具体补助额度随教师工资调整而调整。截至2019年12月,该市获补助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有33所,占公办学校总数的80.5%;教师个人月补助最高2747元、最低11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1981元、72元;全市528名乡村教师受益,占全市在职在编教职工的49.8%。2012年至2019年,全市累计兑现补助资金1164.32万元,其中2019年的补助金额是2012年的4.2倍。同时,该市认真落实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向农村教师倾斜最高50%的规定,使乡村教师待遇得到提升。
“我工作的学校位于水富市最偏远最艰苦的苗族聚居村,目前我的月收入比县城学校同工龄、同职称职级的教师高出3100余元。”三角小学教师杨光亮感慨地说,“随着乡村教师待遇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年轻教师、优秀教师补充进来,我们工作得更安心了。”
“乡村教师差别待遇实施以来,不仅切实解决了乡村教师招不到、留不住的问题,而且有效促进了教师队伍稳定、教学质量提升,提高了教师幸福指数,这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作用。”水富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冯学超介绍说,“2012年以来,申请改行、申请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数量逐年减少,反而出现了城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到乡村学校任教、已改行的教师申请调回学校任教的情况。”据了解,通过实施差别化待遇等举措,该市于201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成为云南省首批通过验收的9个县份之一。
《中国教育报》2020年06月02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