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
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文明办[2013]17号
各市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
为切实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考核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1、认真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已经进入第三年,各市、县(市、区)文明办、教育、财政部门一是要对前两年项目予以完善,及时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少年宫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要组织实施好今年的新建项目,项目学校要及早做好房屋修缮、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四季度投入使用;三是要维护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网上展示平台。山西省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题网站已经正式开通,各市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员队伍建设,保证必要的运行经费,及时更新活动内容,使之真正成为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展示、经验交流、学习互动的平台。
2、采取多种形式整体推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主要是提供示范和样板,各地应以此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稳妥地推动本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大建设力度。要善于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采取共建、冠名、挂牌等形式吸引社会捐助,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在资金、设施、人才等方面,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合力。
3、因地制宜做好城市学校少年宫试点工作。城市学校少年宫试点工作已经列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测评内容。每个城市要参照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做法,选择部分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城市学校,采取选好试点、典型引路的办法,有序推开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
二、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
1、科学安排活动计划。乡村学校少年宫要结合教学工作需要,科学安排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活动,制定具体详实的活动时间表,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周有活动。寒暑假期间要制定专门活动计划,安排专门活动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主要面向所依托学校的在校学生开展活动,具备条件的,面向周边中小学校学生开放,提高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效率。
2、精心设计活动项目。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积极开展书法、美术、音乐、舞蹈和球类、武术、棋艺等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化经典、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优秀童谣传唱等活动。举办小制作、小发明比赛,开展科技、手工、民俗体验活动和特色项目训练。配合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开展生命安全、环境保护等教育实践活动,拓展视野,培养文体特长,提高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实现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养德。
3、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积极制定完善“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由学校校长任主任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工作办公室,指定1至2名教师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每年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实绩、管理水平进行评估考核。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管理办法,实行“一校一档”,对每个场所的器材配备、队伍建设、活动开展、考勤登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等情况进行记录归档。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考核评估,促进乡村学校少年宫规范运行
各地要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日常运行管理,按照《山西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1、考核评估内容。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统一纳入考核评估范围。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的项目共有7大项、22小项,主要突出组织管理、场地建设、器材管理、经费管理、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网上展示等内容。
2、考核评估办法。考核评估采取百分制形式,每年一次。采取材料审核、实地察看、走访调查、网上考核等方法进行。《山西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中考评项目1至6项,由各市文明办牵头,联合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评结果报省文明办。省文明办联合财政厅、教育厅组织进行抽查。考评项目第7项由省文明办负责实施。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运转经费的分配依据,总分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至8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评不合格或年度内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挪用项目经费的;活动项目有安全漏洞,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违反公益性原则,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的,原则上不予发放运转经费。
3、考核评估要求。各市文明办、财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学校少年宫考评工作,把考评作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实施。要按照《山西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规定和要求进行考评,考评工作要实事求是,如在省文明办牵头组织的抽查中发现考评工作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打人情分现象,取消全市所有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运转经费的分配资格。各市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观摩评比活动,推出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先进典型,参加省文明办牵头组织的全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先进学校”评比表彰活动。
2013年10月15日
附:《山西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