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13:42:2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318次
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函【2018】13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起,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开始循环使用。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循环使用管理办法参照《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08〕11号)执行。 二、2018年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学生用完后学校及时收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保证教科书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确保课前有书,人手一册。 三、为保证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质量和相关工作正常运行,从2018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按照上述循环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书款的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更新。 四、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并督促学校成立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机构,建立编号、登记、发放、回收、消毒、增配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为教科书循环使用提供相应条件,配备固定、安全的存贮场所和必要的图书存储、消毒等设施设备,保证循环使用工作的正常开展;教育学生爱护课本、节约资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省教育厅将择期对各地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进行督查。各地、各学校在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日
编辑:王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