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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17日 09:21:02 访问量:225
关于推广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晋教法函[2013]31号
 
各市教育局:
      由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网址:****)已经正式上线运行。普法网是适应青少年认知特点和习惯,专门开发的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专业化、公益性网站;是探索利用网络手段,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作品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重大举措。现就推广运用普法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积极宣传推广普法网
      各市教育局要通过文件、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推荐、宣传普法网,逐步使普法网为广大学校、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所熟知。各地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机关门户网、校园网显著位置添加普法网链接,组织和鼓励教师、学生关注普法网,积极进行个人注册、登录。
      二、  共同参与普法网建设
      各市教育局要把本地、本校的法制教育信息(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育普法活动报道,学生法制教育的典型做法,法制教育优质资源,司法典型案例等)及时上传到普法网的相应栏目,便于在全国范围内交流和推广。各市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借助普法网资源开展各种专题法制教育活动,指导法制教育的教师积极运用普法网的课件、视频等资源,丰富法制教育教学的内容与形式;引导学生经常性的通过普法网自主开展法律学习。
      三、  建立健全普法网信息员制度
      教育部普法办将建立一支覆盖全国的普法网信息员队伍。请各市教育局确定1名普法网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和1名信息员(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确定1名信息员)。同时各市要推荐5—8所依法治校和法制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作为普法网的骨干支撑学校,每个学校确定1名信息员。联络员负责督促本地的教育法制信息报送、法制教育资源建设等工作。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及时上传法制信息。联络员和信息员可为同一人。普法网将为每位联络员和信息员设置登录账号、密码,可随时登陆网站上传相关信息。信息员的具体注册登录办法将在普法网公布。
      四、  充分发挥普法网作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网为在全国范围组织青少年学生普法活动提供了支持系统和技术平台,教育部将积极运用这一平台,面向广大中小学校,近期陆续组织开展全国性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课件资源征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知识竞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调查等活动,相关通知将通过普法网发布,望各地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各地推广运用普法网的情况,将纳入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考核内容。教育部将根据普法网的相关数据,对各地推进普法网链接和学校注册,以及登陆和参与普法网活动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作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将采取措施,加强普法网信息员和骨干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培训,使普法网信息员成为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及法制工作的骨干和重要依托力量,支持普法网骨干支撑学校成为在依法治校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列表:
   1、法制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员登记表.doc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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