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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指导2015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节运输工作,保障春运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行,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春节物资和重点物资运输,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厅制定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月26日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指导全省道路水路春节运输工作,保障春运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行,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春节物资和重点物资运输,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时间、主题及总体要求
(一)春运时间:2015年2月4日启动,3月15日结束
为期40天。其中:春节前15天,春节后25天。
(二)春运主题:平安春运。
(三)春运总体要求: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
1.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运营服务工作,及时预告路况信息,强化应急管理,及时清理冰雪路障,保障服务区油品、食品供应,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杜绝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避免发生大量车辆滞留问题。
2.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切实加强道路客货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改进提升运输服务,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和调度,有效应对客流高峰,确保不发生大的旅客滞留问题和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力争实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3.海事水运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水路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冬季封航规定,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确保水路运输安全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2015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组,负责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厅春运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综合运输管理处。
组 长:李正印 厅长
副组长:张 润 副厅长
戴 飞 副厅长
唐 晋 副厅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惠高峰 省公路局局长
董新品 省高管局局长
时晋杰 省运管局副局长
牛世骏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李 兴 厅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张晋华 省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王 晋 厅办公室主任
曹居月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郭全英 厅财务收费管理处处长
李贵顺 厅建设和管理处处长
杨吉平 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处长
张立承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柴洪江 厅公安路政处处长
高保全 厅治超处处长
王晓光 省公路运输工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杨吉平(兼)
办公室副主任:解宝平 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靳茂林 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各市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都要相应设立春运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春运的组织领导。
三、职责分工
(一)厅春运领导组职责及要求。
1.分析研判春运形势,安排部署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春运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市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春运工作方案,做好安排部署、组织准备等工作。
3.协调太原铁路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部门,有效应对春运突发公共事件。
4.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汇总上报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
(二)各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及要求。
l.组织领导辖区内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2.督促公路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及地方海事机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县乡公路养护管理,组织打冰清雪,备足并及时铺撒防滑沙料,保障县乡公路安全畅通。组织运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3.负责辖区内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客运、汽车维修救援等应急调度指挥工作,着力强化运输节点的衔接。
4.组织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公路收费站,严格落实春节黄金周期间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5.协调辖区内铁路、民航、公安交警等部门,有效应对春运突发公共事件。
(三)省公路局职责及要求。
1.安排部署、组织领导全省公路系统春运相关工作。
2.督导基层单位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备足防滑料和融雪剂,做好急弯、陡坡、背阴等路段的打冰清雪、布撤防滑料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3.落实国省道干线公路收费站春节黄金周期间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4.督促检查本系统春运工作。
5.及时汇总上报春运信息和工作总结。
(四)省高管局职责及要求。
1.安排部署、组织领导全省高速公路系统春运相关工作。
2.督促检查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加强养护管理,备足清雪除冰机械和融雪材料,做好高速公路除冰清雪工作。
3.加强路况监控,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做好春运路况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
4.落实春节黄金周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保障车辆顺利通行。
5.组织高速公路应急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6.及时汇总上报春运信息和工作总结。
(五)省运管局职责及要求。
1.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省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工作。
2.对春运期间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进行调查、预测和分析,做好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以及汽车维修救援力量储备、组织。
3.督促企业对参加春运的客车进行维护和临检,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发放《春运证》,加强对营运客车《春运证》的监督管理;对营运驾驶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道路春运安全生产和春运市场检查,监督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监控,严肃查处企业平台不在线、车辆终端不在线、动态监控责任不落实和非法营运的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汇总上报全省道路春运客运量统计等有关信息,组织道路春运宣传工作。
(六)省海事局职责及要求。
1.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省水路春运工作。
2.负责春运期间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
3.监督市、县海事机构严格执行封航措施,加强水路春运市场监督,打击“三无”船舶,保障春运安全。
4.汇总上报全省水路春运客流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
(七)厅新闻宣传中心职责及要求。
1.组织开展春运宣传工作。
2.采访和宣传报道春运工作动态及优秀典型事迹和人物。
(八)省道路运输协会职责及要求。
1.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春运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2.组织春运优质服务倡议工作。
3.承办行管部门委托的社会调查和民意评价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要深刻认识春运工作是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开年的重点任务,特别是2015年春运工作期间,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全省正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做好春运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春运安全“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聚焦服务,全面把握春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公路保通、旅客疏运、行业稳定等重点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保障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提前准备。
1.春运工作启动前,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春运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运管机构、海事机构要进行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调查、预测,组织车船安全技术检验,储备运力,做好准备工作。
3.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要加强公路养护,完善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备足融雪剂、防滑料及应急设备器材;并做好春节黄金周7座以下客车免费通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储备运力,科学调度。
1.完善道路客货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和汽车维修救援体系,落实应急运力和救援力量,搞好运力储备,健全客货应急运输和汽车救援信息网络。
2.合理安排调度运力,适时增加客运班次,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运输需求。
3.运输企业提前到高校、厂矿、工地等学生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域,与有关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疏运旅客。
4.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管,保证充足的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必要时调用省战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
(四)确保安全,维护稳定。
1.春运开始前,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消防救生和安全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切实做好防滑、防冻、防火等工作。对不合格的车船要收回营运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
2.进一步强化企业春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执行客车驾驶员定时休息、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高速公路限时通行、公路限速行驶、超长途客运线路配备双驾驶员等规定,充分发挥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功能,切实加强对本企业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3.严格春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客车(船)超速、超员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纠正旅客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带的行为。凡发现超载运行的车船,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对驾驶人员和车船所在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凡发现司乘人员和旅客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带的,要对司乘人员企业和客运站依法进行处罚。
4.运输企业要按规定配备长途客车驾驶员,严格动态监管,切实纠正驾驶员驾驶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疲劳驾驶的问题。经营超长途客运线路的客运要积极发展接驳运输,对过往的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更换驾驶人员,保证驾驶人员正常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5.各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加强汽车客运站安保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以及可疑人员进行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查堵,落实治安反恐措施,严格车辆安全例检、安全报班管理和出站检查。要按照车辆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出站的客车要严格执行载客人数及安全带配戴的检查、签字制度,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辆超载和安全带不按规定配戴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雨雪冰冻雾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打冰清雪,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做好清障工作,保障公路畅通。
7.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积极协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加强与公路、铁路、民航、高校园区、工业园区等运输节点的有效衔接,方便旅客换乘出行。
8.海事和航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渡口码头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严格船舶船员管理,落实冬季封航和凌汛防范各项措施,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四不上船、六不出航”和“乘客安全告知”等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五)规范管理,改进服务。
1.利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做好交通运输咨询服务工作、投诉电话受理办理工作。
2.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严禁公路“三乱”,克服“生、冷、硬”作风。
3.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站外揽客、倒卖车船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客运站、客运车船、服务区要按规定配齐服务设施,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船容船貌、区容区貌整洁卫生,定期洗换座(卧)具,并做好暖气、开水、食品、油品等供应。对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5.开展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和“情满旅途”、“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严格执行“三优”、“三化”规范,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对老幼病残弱等有困难的旅客进行重点服务和照顾。
(六)监督检查,严格督导。
1.省厅组织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重点督查,并及时通报。
2.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也要组成春运工作检查组,深入基层督查春运工作,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
3.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视察春运工作。
4.组织开展春运工作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
(七)严格值班,畅通信息。
1.设立春运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在山西交通网站及《山西交通》上公布,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春运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
3.省运管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道路水路春运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省厅和交通运输部报送春运信息及报表。
4.各级运管机构、海事机构及公路养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山西交通》等媒体做好春运宣传工作,组织好春运专题报道。
5.利用汽车站、高速公路电子显示系统和单位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春运工作动态和好人好事好风尚,传递正能量,树立交通运输新形象。
6.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认真的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做好下一年春运工作打好基础。春运结束后5天内,各市交通运输局及厅春运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本部门春运工作总结报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