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落实省厅开展学校传染病
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情况
6月12日,我局接到省厅《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后,立即转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各地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首先,排查前置,4月9日我局联合市食药监局下发《做好2018年学校及其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忻食药监督[2018]49号),要求各地尽快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学生健康入校。1.在春季开学前,各县就对各学校进行专项安排,报到时注意观察和询问学生假期健康状况,以及假期外出情况。2.开学第一天全面开展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工作,对于有异常或缺勤学生及时跟踪,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3.加强日常防控。各学校进一步落实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及时筛查病人,隔离治疗,做好传染病的控制管理。
其次,各县组织召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对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学习有关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安全责任制,推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第三,教育局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含幼儿园)对学校传染病防治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各学校、卫生所和食品药品监管站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对照标准,逐条检查,对做得好的予以肯定,对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县教育科技局、县卫计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联合督察组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专项督察。
存在的问题
1、学校虽然落实了晨、午检制度,但有个别学校没有记录痕迹。
2、极少数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制度不健全,责任心和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3、由于办学条件差,部分学校食堂设施简陋,无功能分区,限期整改。个别学校有索票索证短缺情况,台账不够健全。
4、部分寄宿制学校食堂餐具消毒设施不完善,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细则,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尤其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程序。
2、层层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把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学校领导自觉把健全、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促进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3、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隐患整治责任制,对每一项安全隐患加强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整改情况,直至得到解决。
4、抓住近几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遇,各县加大对学校食堂、教室和学生宿舍的建设力度,确保食堂符合食品加工卫生标准。
5、继续加强与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密切关注和监控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卫生状况,着力构建“学校经常性自查和检查为主、各部门联合定期专项检查整治为辅”的工作格局,形成检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来源体系,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和开展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强此项工作,切实把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和传染病预防做好做实,以有力的工作督促和有效的工作措施,防范和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确保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行,为忻州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忻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