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号)要求,现将1-4月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1-4月,纳入考核范围的38个省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19.9%,低于序时进度12.7个百分点,除省林业厅、省委政法委、省消防总队、省卫计委和省教育厅外,其余单位均未达序时进度;全省11个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38.4%,超出序时进度5.8个百分点,11个市全部达到序时进度;全省119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36.7%,超出序时进度4.1个百分点,106个县(市区)达到序时进度,13个县(区)未达序时进度。详见下列附表。
附表1:山西省38个省直部门2017年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排队表
附表2:山西省市本级2017年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排队表
附表3:山西省县(市区)2017年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排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