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在我们的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中,大部分公立学校,尤其是基层的一些小学校,比如说小些的县城、乡镇上或者村里头,学校领导与一线老师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这个矛盾的产生,一般是基于三个方面,一是代课分配,二是利益分配。代课分配上,一般来说,校长和中层领导们安排得比较有层次,校长一般不代课,中层领导带副课或者少带课,一线老师代主课,多代课;利益分配上,领导层由于不带课或者带少课,不但时间比较自由,而且没有成绩的影响,绩效工资和奖金领的也比较多,而一线老师代课多,时间不自由,受个人教学成绩的影响,绩效工资和奖金领的比较少。三是职称问题,因为老师的工资直接由职称来决定,而职称的评审,又由领导们来制定评审规则,所以领导层可以根据自己的业绩来制定这个规则。因此一般的基层学校领导层多见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而一线老师多是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正所谓君子不患寡而患不公,这就在这些基层学校造成一线老师和学校领导们之间普遍存在的矛盾,很不利于基层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校的发展。
因此,理想中的学校就是将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与一线教师之间区别对待。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不用晋升职称,而由其行政工作和行政级别来决定其工资;一线老师的职称晋升制度可以继续保持。让从事领导层的同志们置身于职称晋升制度以外,这样他们可以相对公正的来制定这个职称评审规则从而较大的促进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具体有以下这些优势:
一、把行政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区分开,不是同一套编制。行政管理人员本身没有代课任务,工资由其行政级别和管理绩效来决定,不会引起一线教师的反感和不平衡感。
二、学校的许多行政工作就不用再麻烦一线老师来补充完善。比如说每次上级检查时要准备的各种手续,要补的各种档案就不用由一线老师来完善,而是由行政人员去完善。这些考核由行政人员来完成,不需要考核一线教师,这样不但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老师们的工作负担,而且老师们不会因为造假产生心理负担;
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多的由行政人员去完成。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掺杂更多的老师的情感,使学校的制度更加理性,更加具有可执行性,同时,由这些不代课的行政管理人员制定的制度也相对更加公平。
四、职称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为行政人员不再参与职称的晋升,那么不会有很多的领导来挤占一线老师的名额,给一线的老师更多的职称晋升名额。同时,少了个人倾向的晋升制度可以让老师们更加公平的晋升评比。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促进一线老师的教学积极性。
五、类似的学校行政管理与教学一线相分离的制度已经在众多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相当一部分有实力的私立学校中开始实施。也就是说,这种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是已经被社会所认可的,也可以在公立学校试点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