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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2018年05月18日 08:09:0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访问量:134 作者:李灵娜

  5月16日,河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河南追逃追赃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任正晓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把握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务求取得突破和成效。结合“天网2018”各专项行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个案,力争在年内取得突破;加强基础工作,摸清外逃人员去向、重要社会关系,为开展劝返工作或督促外方启动刑事调查创造条件;创新方式方法,在工作策略、技术保障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突破追逃追赃工作难题。

  压实防逃追逃责任,构建权威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指导督促防逃追逃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和主办责任,把“猎狐”与“打虎”“拍蝇”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发挥各级追逃办的组织协调职能,统筹好各相关单位的作用。要落实监察法的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有序推进,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严查严管出国(境)证件,夯实防逃追逃工作基础。加强证照审批、持有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以严密的制度、科学的流程、先进的科技手段,构筑严密监管体系;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违规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重点查纠一人多证、假证、人证不符、失联出国(境)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清理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发生瞒报情况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着力提升能力本领,打造专业化防逃追逃追赃工作队伍。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与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大力培养在国际形势研判、国际法律研究、重大案情分析、技术侦查、涉外谈判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追逃追赃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有效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会议要求,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结合所在部门职责分工,坚定不移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做好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不懈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突破。(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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