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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检察护你成长!
8月29日,省检察院19名包括副检察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检察官分别被聘任为1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这只是山西省持续推进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省检察院党组在全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的方案》,要求各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都要兼任法治副校长,要求今年10月底前完成。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2018年12月率先垂范担任了孝义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全校800多名学生授课并解答现场提问,同学们普遍反映愿听、爱听,受教育,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今年,杨景海检察长又为该校学生成人礼作了寄语,让师生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副校长的关心关爱,彰显了检察人对祖国未来、民族复兴的责任与担当。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有131名检察长、522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他们通过集中授课,模拟法庭、检察官寄语、法律咨询、参与主题班会等形式,送法进学校、送法进课堂,成效明显,全省连续6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
相关负责人表示:
“检察长、各位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职业的优势,结合办理的案件以案说法,对广大青少年法治教育会更有针对性和吸引力,对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省检察院要求
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在开展法治教育过程中,要提前向学校了解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区分年龄段确定授课内容,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进行授课。
还要注意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统筹起来,在开设法治课、开展法治宣传等进校园活动中,主动向师生、家长了解掌握学校预防性侵害工作情况,将教师和家长纳入普法宣传对象范围,对学校的规定、措施加强监督、促进落实。
要有效开展亲职教育,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不要仅仅将目光聚焦于校园内而忽视校园外的安全状况,注意将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与监督落实工作相结合。
各位法治副校长要积极履职,推动校园安全建设,主动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顿、综合治理工作,在进校园过程中发现的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和校车安全等问题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