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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足球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2014年03月27日 18:31:24 来源:教育部网站 访问量:241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足球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园足球运动发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丰富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内容,扩大校园足球人口,做好校园足球工作,大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普及足球运动,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校园足球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按照《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13〕12号)的要求,全面了解各地校园足球布局城市、定点学校和部分非定点学校的足球运动开展状况,发现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查找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足球工作提出政策建议,重点调研以下内容: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校园足球布局城市、县、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竞赛组织情况。

  2.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落实加强校园足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3.非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开展“一校一品”足球及其他运动项目的情况。

  4.学校足球教学、课外活动和课余训练、比赛的情况及计划。

  5.足球活动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课、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中的实施情况和具体措施。

  6.学校足球师资配备、培训和足球场地、设施、器材情况及计划。

  7.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突出成效。

  8.校园足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困难与下一步工作设想和政策建议。

  二、调研方式

  1.撰写工作报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本次调研内容,全面总结本地区近年来校园足球开展情况,并撰写本省(区、市)校园足球工作总结报告。

  2.组织填写问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有关学校登录“全国学校体育质量监测服务平台”在“调查问卷”菜单下的“当前问卷”模块中填写“全国校园足球活动调查问卷”(问卷样例见附件)。填写问卷的学校包括两类:(1)本省(区、市)所有校园足球定点学校;(2)在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之外,遴选50所足球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向各学校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各学校登录****,于3月25日前在线完成问卷填写和提交,通过系统导出PDF格式文件并打印,盖章后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我部。

  3.开展实地调研。我部将组成调研组于2014年3月中下旬,赴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调研。每调研组5-6人,分别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在每省(区、市)调研时间为5天。调研采用听取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召开中小学校长和足球教师或教练员代表座谈会、实地考察学校等方式。每省(区、市)推荐1~2个校园足球布局城市中的校园足球定点学校3所(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非定点学校1所。

  三、有关要求

  1.调研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简化接待,轻车简从。到校调研时,不得组织师生迎送,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校园足球总结报告和收齐后的学校调查问卷书面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刘铮,****;电子邮箱:xuh****@moe.****通讯地址: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附件:全国校园足球活动调查问卷(样例).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3月4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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