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厚植党执政基础的具体工作,是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必然要求。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去年以来,山西省纪委实行省市县乡四级纪委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五账工作法”,省委常规巡视延伸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巡察发现问题,一些地方开展了贪污、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的专项清理工作,均收到明显成效,受到群众真心拥护。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案件19756件,处分21307人,同比分别增长43.6%、43.4%。下一步,山西省将总结经验,继续紧盯重点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把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引向深入。
“微腐败”产生原因复杂且容易反复,必须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久久为功。山西将坚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在农村开展的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结合起来,与“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涉及资金广、事项杂、部门多的普遍性问题,解剖典型案例,深挖制度原因,倒逼改革,创新管理,有效推进由惩到治。
督促县乡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用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坚持严明纪律约束与引导向善向上相结合,既广泛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培育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又加强乡规民约建设,挖掘弘扬当地优秀家规家训,移风易俗,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